常州天问职业培训学校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奉行“以客户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且特色的服务满足客户期望,树立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客户满意”作为学校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 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学校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满意的服务。
第二章
第一条 学校在充分认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从业人员服务标准,为规范化服务提供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二条 对于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客户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客户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客户称心。
第三条 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1、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2、按规定着工装,女性束发。
3、语气和蔼可亲,语言文明礼貌。
4、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第四条 我校将委派专职人员负责跟踪从培训期到签定合同期限内的员工的动态,及时处理员工的所有疑问。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试用期结束前与外派员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六条 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准时完成所有招工手续办理,并将国家最新的劳动法规转告客户以及派遣员工,并且将有专人负责妥善系统的管理好员工所有的入职资料以及劳动合同。
第七条 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的办理外派员工的离职、辞退手续,尽量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第八条 对于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学校将与员工保持联系,确保员工的所有手续方法正确性。
第九条 供词将及时迅速向客户进行员工信息反馈,确保所有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迅速的处理。
严